研究制定新常态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促进民企转型升级
时间:2016-04-11 11:41 点击: 次
2006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遂府发(2006)10号),2013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川委发〔2013〕19号),其后市委政府不断完善相关具体政策,先后出台了《遂宁市促进工业转型升级若干政策意见》(遂府函〔2012〕127号)和《遂宁市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十条措施》(遂府函〔2013〕173 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了我市民营经济快速发展。2015年底,我市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565.83亿元,增速为12.7%,位居全省第一。但在新常态下,特别是与发达地区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我市民营经济规模不大,增加值总量只占全省3%左右;二是私营企业吸纳就业能力近期有所下降;三是市场进入壁垒仍然较高;四是民营企业融资问题仍然突出;五是民营企业管理水平尚需提高;六是民营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部分企业经营困难,举步维艰。针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和民营企业面临的诸多困难,最近全国一些地方相继出台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新政策、新举措。
针对上述情况,建议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高度重视新常态和经济面临严峻形势下的民营经济生存和发展问题,认真调查研究我市民营经济现状、问题,摸清发展中的具体困难和障碍,尽快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和具体举措,促进民营经济度过严冬、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具体建议:
一是健全完善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民营经济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领导。
二是整合完善市民营经济协调办、非公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中心等机构,由编制部门批准设立事业单位机构,给予一定编制,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赋予具体职能,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三是由市工商联牵头,经信、发改、财政、人社、工商、法制等相关部门组成调研组开展大调研,深入民营企业、基层商会和民营企业家、经营管理者中听取意见建议,摸清存在具体问题,调查政策短板,形成政策建议。
四是清理过去对于发展民营经济不利的政策,制定出台我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五是适时召开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表彰奖励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类先进典型,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民营经济大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