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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建议
时间:2016-04-11 11:42 点击: 次
关于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结合遂宁实际,从多个层面提出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 “最大限度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和创造力”,“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等一系列政策举措。但是,由于思想认识、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民营经济在市场准入、要素使用、政策扶持等方面仍然存在着较多制约因素。针对目前存在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精简行政审批,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放宽市场准入,取消不当管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一般投资项目和资质、资格等的许可、审批,落实企业和个人的投资自主权。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性程序和环节,梳理可以并联的审批事项,完善联审会办机制,推行网上审批、预约审批等新途径,全面简化项目建设领域的审批流程,从体制机制上给市场主体松绑。
    二、坚持“三个平等”,提供要素保障。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民营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保障民营经济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贯彻落实民间投资“新36条”、遂宁市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十条措施,打破垄断,保障民营企业在用地审批、矿产资源开采等方面享受与国企同等待遇。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对于进入社会事业领域的民办机构,在资源要素配置、财政资金补助、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等方面做到与公办机构一视同仁。
    三、削减税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减税力度,适当提高小微企业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提高折旧率,适度减免流转税;对处于初创期的小微企业,给予阶段性、扶植性的免税期。全面高最低工资标准的节奏和幅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健全服务体系,助力转型升级。建立健全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共享式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搭建服务平台、服务网络,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制度性保障。强化行业协会商会服务职能,按照“政府扶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思路,大力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人员、机构和财务“三脱钩”,确保协会商会的“中立性和公信力”。结合政府职能转变,把政府的一部分技术性、服务性职能转交或通过签订协议委托给行业协会商会来运作。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投向信息、科技、人才等服务领域,助力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转型升级。
    五、推动依法治理,用法治环境的营造引领非公企业“干在新常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干在新常态离不开法治的思维观念,更不能没有法治的行为方式。工商联在推动法治建设中,发挥其独特作用。一方面,通过第三方评估和党委政府委托的重大事项专题调研,推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切实施行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的制度完善。另一方面,通过民企依法诚信的典型示范引领,推动非公经济领域的法治观念、法治意识的普遍增强和“重诚信”、“不豪奢”的共识形成,以此建立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发展法治经济、更好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
    六、拓宽民营企业人才职称评审通道。按照统一的评审标准和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平台。充分发挥工商联和行业组织的优势,探索授权工商联协助人社部门共同开展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有效途径,通过多层次、多部门的合作,构建并完善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选拔机制。清理涉企收费项目,除依法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外,一律予以取消,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收取。降低商务成本,对公路收费、能源价格等进行适度调控。准确把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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