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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市工商联副主席、四川全泰堂药业公司董事长韩辉军在遂宁市非公经济人士学习习总书记 3月4日重要讲话座谈会上的发言
时间:2016-03-25 08:43 点击: 次

    2016年3月4日,习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发表了题为《毫不动摇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讲话,在学习了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后,我有所感悟,在此向在座各位领导、同仁作如下分享,请批评指正。
讲话中,习总书记肯定了非公有制经济为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的积极贡献,同时,用“三个没有变”重申了“我们党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上的观点是明确的、一贯的,而且是不断深化的,从来没有动摇。”提出了五大措施,为非公经济发展“搬山破门”,让非公经济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指明了方向和突破口。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良好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鼓舞了我们非公经济人士的士气,提振了非公经济人士的自豪感,使得在新常态下我们对非公经济发展的预期更加明朗、前景更加看好。接着,习总书记更是向我们非公经济人士提出了“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期望,并用“亲”、“清”二字完善了“习近平政商关系论”,为当下的政商关系提供新思路。
    我们都知道,所谓“新常态”,就是经过一段不正常状态后重新恢复正常状态。人类社会就是从常态到非常态再到新常态的否定之否定中发展,人对社会的认识就是从常态到非常态再到新常态的否定之否定中上升。贯穿在常态——非常态——新常态中的主线,是事物的本质与规律,即按经济规律和社会本质发展。
    作为遂宁市医药行业中非公经济人士中的一员,面对如此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这是一次机遇,是非公经济发展“新”的春天,我们要借助这一契机,深刻领悟 “亲”、“清”二字,达到“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标准。
    第一,依法经营
    企业依法经营,对实现依法治国总目标意义重大。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依法经营也是依法治国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必须依法经营,这是对企业的基本要求,这是规矩,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果企业坏了这个规矩,侵犯了他人的利益就是违法行为。比如企业偷税漏税,是侵犯了国家的利益;制假贩假,是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合同到期不付款,是侵犯了供应商的利益;企业实现的利润不按规定给股东分红,则是侵犯了股东的利益,目前和我们医药行业息息相关的“飞检”更是对我们医药经营企业是否依法经营的检阅,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标准的企业必定会退出医药市场,成为过去式……许许多多的例子,都说明企业要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企业。
    第二,依法治企
    “公平是法制的生命线”,公司治理也是如此,一个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框架和一个有序、规范的公司治理文化,不仅有利于公司健康经营和持续发展,而且它更愿意融入法制的市场环境,更愿意接受法制的监督,并享有法律的维权。
我们要突出着力点,建章立制,有法可依。要推进依法治企,就必须抓好制度建设,制度条款要切合企业实际,界面清晰、职责明确、奖惩具体,实现“靠制度管理、以规则办事、按流程执行、凭标准奖惩”,还要把握关键点,严格管理,言出必行。在从严治企中,真正体现“严”与“公”,企业领导者要做到严字当头、敢于负责,为了带出一支过硬的队伍,就必须严格坚持制度。同时,找准切入点,刚柔相济,以“公”为先。
    第三,诚信经营
    古人常说“人无信而不立”、“言必信,行必果”都是要求建立诚信观念。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诚信是一个企业的立足之本。只有以信誉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诚信是作为我们经营与管理的核心,它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土壤,能让我们打开市场,扩大经营份额,特别处在当今“新常态”大环境下,企业的经营由过去的生产导向转变为消费导向,企业与客户之间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企业要发展。只能在顾客消费者认为是可靠可信的基础下。才能得到丰富的收益与回报,反之如果不讲诚信,就会让企业的形象大打折扣。
    第四,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企业的社会责任内涵很广,前面所提到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以及诚信经营都属于企业的社会责任范畴,这些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根基,只有建设好这个根基,才能使企业经营安全得以保障,基于这样的根基,才有了企业解决社会就业社会责任的承担,也才能在适当时候积极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以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向着“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目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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